•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智敏加大处罚力度源头治理电信诈骗

    发布日期:2022-04-02 00:06    点击次数:146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智敏加大处罚力度源头治理电信诈骗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智敏:加大处罚力度源头治理电信诈骗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陈智敏

     

    将电信网络诈骗单独入刑并降低入罪门槛。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点,建立区别于普通侵财犯罪、更加清晰的入罪评价标准并提高法定刑。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逐步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通信、购物、支付等变得越来越便捷。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较2020年12月增长4296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3%。

     

    新的风险和挑战也随之而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原副部长陈智敏发现,我国违法犯罪活动日益从社会空间进入网络空间,呈现跨地区、跨领域、跨行业特征,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接触性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乃至平安中国建设的突出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信网络诈骗高发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大量涉诈资金被转往境外,大批人员偷渡境外从事电诈活动,很多群众因骗破产、因骗致贫、因骗返贫,受骗自杀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2019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分别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9万人、5万人、4万人。从发案数量上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总体仍在高位运行。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发案数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犯罪形态。”陈智敏表示,目前此类犯罪警情已占全部刑事警情的46%,大部分城市超过50%。

     

    陈智敏发现,电信诈骗案件有4个突出特点。一是年轻人尤其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突出。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中,未成年人2200余人,同比增长18%。

     

    二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受骗案件多发。从受骗领域看,未成年人主要集中在直播打赏、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等。老年人主要集中在养老投资、养生保健以及独居老人情感交友等。

     

    三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较为突出,有不少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

     

    四是犯罪团伙通过技术外包、购买技术服务等形式,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加强犯罪的“技术对抗”,导致犯罪实施“门槛”大大降低。

     

    比如,去年公安部缴获手机黑卡近70吨的案件,从“电信运营商”到“卡商”,再到“号商”,再到下游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全链条犯罪黑灰产业链。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000余人,缴获手机“黑卡”、物联网卡1800余万张(重约70吨),收缴电脑、手机等作案设备3万余台,涉及公民个人信息6723万条。

     

    这是我国公安机关首起对网络黑灰产业生态系统开展全链条、全方位的集中打击的典型案例。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4.1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9万余名,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3.9万个,追缴返还人民群众被骗资金120亿元。

     

    打击电信诈骗存在短板

     

    全国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对电信诈骗的重拳打击和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此类犯罪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

     

    陈智敏发现,在通信领域,电话卡“实名不实操”情况突出;运营商内部存在系统漏洞;物联网卡管理问题突出,部分发卡机构将物联网卡贩卖给诈骗团伙;线上开卡监管不力、门槛低,二次认证等风控制度不健全。

     

    在金融领域,个人银行账号和企业账户监管不力,有大量空壳公司账户被用来实施诈骗;三方支付公司成为洗钱团伙重要通道;涉诈资金拦截机制不健全;洗钱通道变化速度快。

     

    在互联网领域,搜索引擎企业未能有效过滤违法信息,诈骗团伙可轻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信息;网络社交平台管理存在漏洞;服务器和域名管理缺位,犯罪嫌疑人通过租赁境外服务器,批量购买域名网址作案;APP开发使用混乱,通过虚假APP实施的电诈案件已占总数60%;虚拟拨号设备、AI智能、“猫池”等被用于诈骗。

     

    “打击惩处和重点人员管控也存在困难。”陈智敏表示,一方面,电信诈骗的定罪量刑偏轻。现行刑法主要以诈骗数额定罪量刑,不少犯罪嫌疑人屡屡作案,但受境外取证难等因素影响,能查实的数额不多,加之各地认识不统一,导致捕不了、诉不出,打击惩处力度偏低。

     

    另一方面,对电诈重点人员的管控缺少必要法律依据,大量重点人员遍布境内境外,管控难度大,归国人员再次出境从事电诈活动情况突出。

     

    提高法定刑 综合治理

     

    多年来,陈智敏一直关注数据权属与安全,呼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在他看来,各类数据被不法分子非法获取、倒卖,成为策划、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也是电信诈骗高发、多发的源头。

     

    陈智敏认为,应该从源头开始,综合施策,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他建议,将电信网络诈骗单独入刑并降低入罪门槛。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点,建立区别于普通侵财犯罪、更加清晰的入罪评价标准并提高法定刑,可以在刑法中增设“组织、领导、参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罪”,明确主观上具有组织、领导、参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故意,客观上具有从事犯罪活动事实即可入罪。

     

    同时,陈智敏强调压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和源头治理。他建议尽快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强金融、通信、互联网行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

     

    “要明确安全主体责任。”陈智敏表示,要规定金融、通信、互联网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监测等职责;明确具有支付性质的金融企业、平台、机构主体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规定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主体建立“新业务事先风险自评估机制”。

     

    他建议,在法律中明确金融、通信、互联网企业因其产品和服务有漏洞被电诈犯罪嫌疑人利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并且加大处罚力度,引导企业主动合规。

     

    此外,陈智敏提出落实重点人员源头管控和失信惩戒,完善相关重点人员出境防范机制,对从事电诈活动人员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相关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